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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离婚在婚家庭,因为我对象前妻把孩子接走之后让我们自己去他们村接孩子,之后发生冲突打架了,把我对象前妻的对象打了是二级轻伤,我自己让我对象的前妻给咬伤了。现在对方要30万元,不然就让我们判刑,我想知道我能怎么?我的伤怎么算?

民事相关
2016-01-13 16:42: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人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轻伤害的案子一般正常情况下也超不过两年,所以对方要30万明显没有任何道理,是否要继续与其协商你们自己决定,但目前你们应该做好必要的辩护准备了,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积极做好辩护准备,如果确实没有犯罪可以做无罪辩护,如果已经犯罪可以争取减轻从轻处理或缓刑,如果能够成功争取到缓刑就不用实际坐牢服刑,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常年专业办理各类刑事业务。至于你的伤及损失,如果公安机关调解不成,你可以单独起诉民事,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 构成轻伤便属事案件,但对方要求太高,您的伤可以单独要求民事赔偿
  • 不用赔那么多,可以协商,你的伤也能主张对方赔偿,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
    追问:恩但是那边坚持,只能走法律了
  • 你的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的伤你对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轻伤是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具体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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