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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受同学虐待,用笔或圆规扎大腿,手,头部,还威胁不准告诉家长,这是住校生,住校受的虐待,请问下律师,这责任在哪方,学校有责任吗?又该咋办,咋解决呢?

损害赔偿
2016-01-15 09:14: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学校有监管责任,建议联系学校进行交涉,如果学校还是不尽责,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你好。学校有责任,可以要求学校和对方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追问: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解答:你好。1、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你可要求对方的监人承担责任。
    追问:学校暂时作了座位调整,寝室调整,对学生作了警告处分,就行了吗?
    解答:你好,对处罚不服的,可直接起诉到法院。
    追问:请问学校有监管责任吗?
    解答:你好,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学生的安全管理学校有义务
    追问:谢谢
  • 你好。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 学校有一定的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您好,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另外,对方同学的监护人也需要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如果你孩子告诉学校,学校放任不管,学校就有责任。
    追问:就是孩子不敢说,才整严重的,家长去接孩子发现的,整了那么凶,学校不知道,学校要付监管责任吗?
  • 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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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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