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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房屋租赁期,合同是一年一签从2015年3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为上,现在合同以满,公司强求投标,但合同的第条又是说:租金每年交纳即为7200元,每年3月5日内交费,租金每年按一定比例上调,三年后按同地段市场价上调,请问第四条在法律上能生效吗?

房产纠纷
2016-01-08 08:04: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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