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本是爷爷的名字,爷爷于2000年已去逝,奶奶至今健在,爷爷奶奶共育有四个子女(两儿两女),其中小儿子于1995年意外去逝,2015年8月老房拆迁,现在奶奶拆迁共得1个55平一居和百万拆迁款(房子还未建完,有拆迁协议和安置房协议),奶奶一直跟二儿子之子(孙子)一起生活,孙子也一直在赡养老人,奶奶将自己的财产分别给大儿子、二女儿、孙子各10万现金,给大闺女带了50平的安置房(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现在奶奶想把剩余的财产(未下来的一个55平米的一居和几十万拆迁款)全部留给二儿子之子(孙子),请问走什么手续?有拆迁协议和安置房协议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