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上课期间睡觉,老师就说了句:要睡就到办公室去睡.孩子就直接坐到了教师的窗台上,坐了30分钟左右,这30分钟内老师没有任何话语,也劝孩子下来.直到下课,老师让他下来,他就直接跳下去了.当时是从三楼跳下去的,造成腰椎6节骨折.现在学校要求协商解决,家长该如何处理?学校说让家长提赔偿钱的问题,家长也不知道该提多少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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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子女属于未成年的,学校有责任。因人身损害致伤残的,需要根据损害程度决定损失的数额,一级伤残的损失数额在上海为80万,不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其他费用。赔偿数额应该在这个数字之内根据伤残程度以及责任比例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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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学校是有责任的。
目前难以确定具体金额,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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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据受伤程度要求赔偿医药费用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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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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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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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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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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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有一定的责任,若协商不成,看可请律师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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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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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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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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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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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