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借钱的那个是我初中同学,他说的,但我没印象。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在医院,急需交钱,让我借钱给他,说第二天就还我。总之他借了我2800元钱,从今年七月到现在我一直索要无果,而且他的电话接通也不是他了,我只有给他转钱的银行卡号,我把转账截图了的。我现在很缺钱,我都只好找朋友借钱付房租了,感觉自己请律师请不起,所以,想问问各位律师,我这样不知对方各种信息能否立案,能否找到他还钱,这过程是怎样的,请指导,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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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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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