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司股东,后与法人签订书面退股协定,但工商登记没除名,几个月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法人与其他二位实际股东(但工商没登记)没发放工人工资就回家了,他们电话都不通,而我电话能通,后街道把公司财产卖了还垫付了72万余元工人工资,把我和法人都列入网上追逃,而后我到处借了36万元交到街道指定银行帐号,后把我的网上追逃撤销,过后就抓住了另一位股东他交了12万元就放了,再过几个月公安机关就撤案了,我觉得街道与办案机关办案不公!请问我怎么办?等于法人与另外一位股东没交钱就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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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股东在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你的情况最好与律师面谈,以便了解详情,给你最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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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你询问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以便针对性地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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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签订的退股协议有效的话,你对其他股东享有垫付款的追偿权
追问:您好,对街道与办案机关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吗?
解答:公司属于什么性质?正常来说街道并没有权利拍卖公司财产与将你们列入网上追逃的权利
追问:是责任有限公司,但没有申请倒闭他们就跑了!
解答:那应该是申请法院把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了,公司所欠债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不用承担,你们所交的款项性质?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追问: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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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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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公安办案有意见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民事方面可以要求公司清算或其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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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可以向其他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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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