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和朋友一起去福田区湖北大厦补办身份证早上7:40我将车停在新州11街的路边停车位。由于我们是第一次去关内不知道那里停车时要先缴费在停车于是我将车停好就跟朋友一起上楼去办事大约大约9:00的时候我办完事下来准备回家结果发现被交警贴了罚单当时我就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原来那里是要先交钱后停车所以我就立马补交停车费,结果打电话去交警大队他们说还要补交罚款,而且要罚款¥500人民币我感觉处罚太重或者应该给一次机会因为我们毕竟是第一次去关内,而且他的收费标志也不是很明显再说我们日常生活中都是先停车在交费。我感觉听完车再缴费跟先缴费再停车没有多大出入。最主要是我们第一次在收费的路边停车这个可以通过通过那个网络应该可以查到应该给一次第一次机会。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第一次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