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做检查,医生说要手术,我说换个时间,医生又说过几天病情可能会加重,又说做检查加上手术费用共3500,然后还说做手术也很快,当晚想回家也是可以回的,我想费用也不贵,时间也来的及,就听医生的去做了手术,手术过后到病床开始打针,就有一个医生的助手过来说病情有多严重,需要做一个什么光照及换药前清洗,费用总共1560,过了五天出院的时候,过来医生说要开药回去自己清洗患处,差不多七天左右的药,大概是两三千的样子。像这样子并没有一开始就告知患者总共的费用,当患者不想开清洗患处的药时就会态度变得很恶劣,算不算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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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失,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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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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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