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里修路,没任何施工标志,路高低不平,导致我骑摩托车摔倒了,面部毁容,脑震荡,都快两个月了,施工方没有任何回复,当时现场照片没有,但到医院脸部的伤都有照片,被摔的摩托车也有照片,有人证,接下来我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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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找到道路的施工方是谁。关于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要求:
(1)设置的警示标志必须明显,足以引起他人对施工现场的注意,足以提示车辆和行人采取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比如,圈定施工现场,设置横栏,在距现场较远处就要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减速、绕行,架设红灯或雾灯等等。
设置的标志或采取的措施必须达到足以防止事故发生的程度,让一般正常行人、车辆足以识别并采取预防措施,而且应当足以保证通行的残疾人或未成年人的安全。
(2)警示标志应在施工期间持续存在,施工人负有保持其牢固、及时维护、修复的责任。
(3)设置警示标志标志尚不足以保障他人的安全的,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将施工现场用保护设施围起来,在提醒行人注意时,给行人提供安全的临时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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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施工方,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因施工方未采取安全管理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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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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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