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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协商好离婚,女方在四川,南方在江苏,结婚证在江苏办理的,结婚后一直在江苏生活,于2015年6月搬至四川,现在双方发现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证是在四川办理还是在江苏办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民事相关
2015-12-22 13:54:0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起诉离婚可以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在任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 如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受理。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在或经常居住地为主。
    如起诉离婚的,要带齐结婚证明、身份证、起诉状等。
    如协议离婚的,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协议书等
  • 你好,一般需要到领证的地方办理的。
  • 您好,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 你好!带好身份证明到成都民政局咨询。
  • 你好,可以在结婚登记地或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 您好,可以在四川省办理
  • 你好,两地户籍地民政局均可办理
  •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局
  • 你好,可以在江苏办理。需要离婚协议和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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