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幼儿园有一个小女孩在老师安排上厕所的时候摔了一跤,脸上缝了三针,当时幼儿园园长就把幼儿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并缴纳了所有医疗费用,从医院回来院领导及主班老师又买起东西到慰问,园里又拿了1000元现金作为营养费补偿,过了四十多天,园长又陪同到医院复查,费用也是幼儿园出的,现在家长说会留疤子,要求到其它地区医院去看,因为牵扯到车旅伙食费和医药费,请问作为幼儿园,应该怎么办?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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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上面说的治疗费是正常产生的费用,幼儿园在过错范围内应当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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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停止支付费用待孩子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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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的心情应当予以理解,脸上不是其他部位,可影响小孩一辈子的,这不是没完没了的事情,换位思考看看!正常合理费用还是应当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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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