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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职工作期间,因另外一位工人私自开动叉车(且无叉车驾驶证),叉车直接把我压倒,后轮从脚压至小腿,而工人又向后倒车,造成二次伤害,导致我左腿脚踝内侧骨折,皮肉完全损坏,住院两个月无人承担责任! 事故前一个月我曾与(甲)因工作发生过争吵! 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25日上午十点左右,一工人(甲)私自开动叉车,而且无叉车驾驶证,我坐在驾驶员旁边,大概走了100米左右,我就跳了下来,叉车开的很慢,我稳稳的站在了叉车左面,却不料,(甲)猛的向右打方向,还没等我应过来,直接被叉车撞倒,重重的摔倒在地,接踵而来的就是剧烈的疼痛,叉车后轮(亲们肯定清楚叉车的全部重量都在后方,2.5吨啊)直接从脚压致小腿,还没有到膝盖,后轮在我的小腿上打滑了,转了好几圈才停下来,可想而知的痛苦啊,我本能的嘶喊,我本以为他(甲)会停下来,却没有让我想到的事又发生了,他竟然又把叉车倒了回去,那一瞬间我很明显的听到了骨头折的声音,那一刻我是无助的,想哭没有眼泪,想动却无能为力,我强忍着,感觉整个腿都断了。 (甲)下来之后只是瞅着,冲压主任及其他员工见状也赶了过来,主任打120就打了20分钟,而医院与公司的路程只有几分钟,(说到这里肯定也明白公司与医院有关系)直至救护车到来我已经在地上趴了半个小时之久,我就这样进了医院! 一同去医院的只有后勤主任,(甲)后来才去得医院,冲压主任与焊接主任也到了,问我怎么回事?我把情况说了一遍,在场的有冲压主任、焊接主任、后勤主任、当然还有“肇事者”!我告诉他们:叉车把我撞倒在地,然后又从腿上倒车回去,对我造成二次伤害!焊接主任只是问了句:“压了一遍又倒了回去啊”?我说是! 我出于同事关系,没有追讨谁的责任,经医生检查后,鉴定为脚踝骨内侧骨折,皮肉完全损坏,暂时不能进行手术,需要养皮,如若皮肤养还需要植皮! ? 过了半个月动了手术,脚踝骨内侧打入两颗固定钢钉,手术过后三天三夜疼的无法入睡! 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住院一个月,居然不见“肇事者”(甲)踪影,原本我是出于同事关系不想闹大,但是却没有想到(甲)不拿我当回事,内心竟然没有一点愧疚感,我爸气不过,打电话把“肇事者”喊到医院进行交谈,为什么住院一个月 对我不闻不问? “肇事者”竟然说了一句话,“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他身上”! 你还有没有良心?我特么的出于同事关系没有追讨你的责任,你现在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把你家人喊来! ? 三天之后“肇事者”与母亲到医院,其母带着挑衅的态度,无一点内疚的表情,话里话外的逃避责任,称“劳动局有关系”! 事后第二天,我爸找到公司理论,讨说法,“肇事者”不但逃避责任,还振振有词与自己没有关系, 几天后,“肇事者”与其父同到医院,态度还算有转变,就事论事,该承担的责任愿意承担,愿意赔偿,我爸就说先在医院观察一段时间再继续讨论赔偿问题! 十二月九号,我联系“肇事者”来医院进行讨论解决问题,“肇事者”居然给我来了句“没空”,叫我在等三天!你们真是大爷? 十二月十二号,“肇事者”、其父,当然他们还喊来了一位 “说客”,现在的意思很明显,想拿嘴了事,不想付出代价就想了事?早干嘛去了?我对这一家人彻底寒心,我给你们留足了情面,你们居然还想逃避责任? 下午找到公司经理,经理反复逃避二次伤害事件,停职留薪期间每天只给60元,强调“国家规定的工资,他也无能为力” 住院两个月,左腿脚踝骨固定钢钉两颗,缝补伤口五针,至今脚不能下地,竟无人承担责任! 公司管理不到位,制度不严谨,管理人员逃避问题,推卸责任,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商赔偿,资金不到位! 工人私自开动叉车,无证驾驶叉车,导致其人受伤,则又对人故意二次伤害,逃避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纠纷
2015-12-16 09:52: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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