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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遇对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汽车我骑的电三轮,交警已经下达责任认定书。对方汽车负全责。买的全保,我在医院住了13天,多处软组织受伤,右大脚趾还疼。现已出院30多天。医嘱:暂休息2周、加强营养。今天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只给我赔偿伙食费13*30=390元护理费13*78=1014元误工费27*71=1917元现在我不知道合理不。现在我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15-12-02 1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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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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