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租客房租合同签到了2016年3月,房租三月一付,目前房租付到了2015年12月25日,我有权利在12月25日。收回房子吗?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若是对方不付租金,对方违约,你可解除合同。
追问:但是合同上并没有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所负责任的条款,在10月已经通知承租方并口头同意,现在承租方反悔。
解答:你好,那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否则你收回房屋,属于你违约。
-
你好。1、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处理。2、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你属于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但是合同上并没有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所负责任的条款,在10月已经通知承租方并口头同意,现在承租方反悔。
-
你好,你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可以收回。或者协商处理。
-
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要支付违约金,并应提前通知承租方。
追问:但是合同上并没有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所负责任的条款,在10月已经通知承租方并口头同意,现在承租方反悔。
-
您好,不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若在2016年3月前收回房子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属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并应提前通知承租方。
-
您好,可以收回,但是建议协商,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需要按照你们合同处理。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