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破裂,想要协议离婚,女方名下有一套房产,以自己名义帮亲戚购买的,房款全由亲戚交纳,未交工,是否算共同财产。女方要儿子抚养权,儿子2岁7个月,一直随母亲生活,父亲工作原因长期不在家,且父亲并未给过生活费等开销,大都是由母亲供养,母亲在事业单位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且孩子和姥姥姥爷感情也很好 姥姥国企退休,有退休金,且之前多年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但是男方有他私有房产,且是学区房,同其父母一起生活。这样女方想要抚养权胜算大吗?抚养费怎么算,幼儿园费用、学费、医疗费各承担50%,另生活费每月男方支付1500。是否合理?
还有离婚是女方提出的,男方不愿意离,这样是否要对男方进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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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旭光律师事务所郝律师为你解答:女方名下房产首先要看是否是婚后购买,婚后购买一般都要分割;抚养权问题,2岁以上的本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则,根据你的描述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但不绝对;抚养费有法定的计算方式,一般是对方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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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双方协商确定。协商解决不了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维权事宜需要委托律师提供更多法律帮助的,请预约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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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是共同财产,孩子可以争取,抚养费协商,不成再定。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精神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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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无需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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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