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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贷款没还完,也不能更名,加名字,怎样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它综合
2015-11-24 15:5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将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婚释三规定,只能是婚后共同还贷部门房子的增值部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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