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食物料理机,商家保证是正品行货,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正规清关进来,通过商检,缴纳了关税,增值税等。可我收到的商品本身以及外包装都没有规范的中文标识,也没有合格证,保修卡,只有一本繁体的中文说明。我认为商家欺诈,要求退货并赔偿,和商家多次协商未果,投诉至工商局,现在工商局说商家确实是国外进口不是假货,是香港进关,商家是从香港代理商那里拿货的,所以商品没有中文标识,只有英文标识和英文说明书。商家只愿意退货不愿意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商家欺诈吗?商家算违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