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15时45分,肇事车辆因倒车撞到我正常行驶的车辆,交警到场并当场作出了责任划分(对方全责)。后来因为当天能否去快赔办理相关事宜出现时间上的分歧,对方要求当天去快赔,我则因为当时时间安排冲突要求第二天办理快赔手续,随后交警因产生分歧收缴了双方行驶证件。本来约定第二天上午到交警大队处理,但肇事方因外地出差爽约,我想请问类似这种情况在处理时间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后续我该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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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认定书,共同到快赔办理就行了。
追问:谢谢刘律师的回复。
现在存在的问题:认定书没有拿到手,肇事方现在貌似出差。我想咨询的是类似我们这种责任明确的小事故,在时间上有没有具体处理时限,对方不主动跟我联系我也要主动联系对方督促快速解决问题,我担心如果时间上没有明确的限制,对方会不会恶意拖延时间。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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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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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