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0年过年的时候别人说媒认识的,定亲了后来又退了,然后我们在上海同居了年底她怀孕了结婚,现在小孩四岁半,八月份的时候她扁桃体开刀,我要回去看她她没同意,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去了她就和我闹离婚,我在家里待了两个月,也去了她们家好多次,中间说好了她回家,中秋节和我奶奶丧事回去了两次,我奶奶丧事时有争吵,她在家里一直玩手机,也不管孩子,她又说要离婚,我没同意,然后我就去上海打工了,现在她起诉离婚,要求小孩判给我,她不付抚养费,诉讼费全由我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挣的钱都给她,还有的借给了我哥,我自己本身没有钱,房子是婚前家里盖的,家具是我家给的彩礼买的)她的理由是婚前缺少了解,婚后经常吵架,感情不和,可是我们结婚前同居了大半年,婚后有时候有点小矛盾但是都没有大的争吵,我本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也没有对她有任何暴力行为,因为我在上海打工所以不是很经常回家,期间她去常州打工半年多我也经常去看她,不存在夫妻感情不和,她现在就说不想和我过了,没有任何理由,可是小孩还小,我并不想离婚,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仅凭她说的理由就能裁定离婚吗,是不是要她拿出具体证据,我要做什么呢,如果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