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签的是6800元是14个月的记账服务、注册服务、推广服务及融资服务。其实,我最看重的是对方提供的注册地址是永久免费使用。目前为止,单注册服务就让我非常不满意,而且这个服务还没有完成。因为当时对方的销售经理说后面没有其他的费用了,但注册当天又需要交纳840元的注册工本费。还有他们所提供的注册地是某区的集中办公区,该园区要求营业执照正本需要上交给他们统一管理。这个,之前的销售经理从没说过,而且后来跟对方公司确认过,对方说不需要上交注册公司正本。后来,我亲自联系了集中办公区的负责人,对方说是需要上交正本的。到此,我认为交840元和上交营业执照正本都是对方公司从未提过的,因此我拒绝。按照签订合同前的沟通,我认为6800元是14个月的记账服务、注册服务、推广服务及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