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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时的土地承包给我家,种果树有30年了,现在村里要修路,我们的那些承包田也在征用范围之内。原本根据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我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政府人员就通知说要用我们的田补偿给被证用的人家,说人家的是责任田,而我们家连果树补偿费都没。请问这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5-11-08 17:21: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