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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人民医院工作,是属于劳务派通的保洁,护工类员工。现医院把这块工作包给新一家物业公司,新公司规定我们每月只休4天,到手工资扣完其他只剩九百多。我们原来每月有8天休息,而且其他扣完都能有到1500元左右。请问新公司的做法合法吗?他们硬是这样规定,我们怎样争取?求解答,感谢!!

医疗纠纷
2015-10-30 22:10: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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