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三轮车撞伤了一个人,小腿骨折,我看她很痛的样子就直接把她送到医院,当时没报警,后来对方让我去交警大队给他签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想给人家好好看伤,结果给自己弄了个付全责对方无责,其实我是靠右直行她是共穿马路。我觉得她也有责任吧,请问我现在怎么办,还有没有挽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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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领取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可复核,超过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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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领取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可复核,超过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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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及时报警,现在重新认定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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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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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