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老乡,因为谈的来发展成了男女朋友,不久以后她就以和人做生意和帮别人垫付款资金周转为由从我这里借了很多钱。事后证实她所说的这些基本上都是假的。她借钱的时候说的是三二天从公司里拿钱或其他人那里借钱还我,但后来不是说帐户被冻就是和人合伙开的公司资金还没到帐,还说由他朋友帮忙借三万打给我,但后来他朋友说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总之就是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她经常在我面前说的她在深圳有住房和长沙买有单身公寓也都是假的,最近我从朋友那里知道她用相同的理由找不少人借了钱,请问她这构不构成诈骗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