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与租客签定租赁合同时约定: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并在单独一条约定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应给付未履行租期30%违约金。请问:
1.房客提前3个月通知房东除合同,房东能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30%?
2能请求30%违约金的话,“未履行租期30%违约金”合不合法?
3.房客提供提前3个月通知的证据电话录音,并且房东不知道他当时已经录音。这个录音合不合法?打官司法院能不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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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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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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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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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违约金。合同有约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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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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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约可以要求给付未履行租期30%违约金;2、合同就是立约双方合意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并约束双方;3、录音作为证据只要不侵犯隐私及其他社会权益及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若录的内容是涉案的待证实事,经当庭质证后符合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即会被法院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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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