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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28岁,意外电击去世,对方部分责任,赔偿12万的抚恤金,由于在外地,这笔钱中除了机票和安葬费后,给当时给弟媳(28岁)了2万作为其生活费,剩余也就6万余元。弟弟去世之初,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弟媳将弟弟所欠外债进行追逃,共追回7万多,将弟弟所购车辆以及机器等物品全部卖完,共获得将近15万余元的现金。弟弟名下一套房产,为08年父母出资全额购买现房,其在10年冬天结婚,去世时女儿一岁半。现在弟媳把持着弟弟名下的所有财产,经常回我父母处闹着要求要房产,房产证在我父母手中。父母务农,父亲中风,长期偏瘫,目前一只眼睛失明。父母仍然有一名女儿已婚怀孕在外地工作。父母要求其他现金不管不问的情况下,将房产分为双方各一半,但是弟媳不同意,认为小侄女拥有房产80%的继承权。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遗产该如何进行分割更为合适?

继承
2015-10-12 22:41: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抚恤金中有您父母的一部分。2、他们家庭除房子意外的其他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您弟媳,您弟弟的一半分四份进行继承,分别为您弟媳、您侄女、您的父母。3、房子属于您弟弟的个人财产,同样分四份进行继承,分别为您弟媳、您侄女、您的父母。4、房产升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您弟媳,您弟弟的一半分为四部分进行继承,分别为您弟媳、您侄女、您的父母。另外,在分割财产时,要为您侄女留足抚养费用。
    追问:第一,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也不是共同收入,如何分配则是不是协商结果,什么叫做有我父母的一部分呢
    追问:第二,房子属于我弟弟的个人财产,既然作为婚前的个人完全财产,又是由父母出资购买,为什么还有分为升值部分和房子的原价呢?
    追问:第三,为小侄女留足抚养费的问题,是否也该考虑老人的养老问题。弟弟结婚以后,基本没有给过家里任何金钱,在没有尽到义务的时候,去世却要将老人的辛苦一辈子的钱留足给孩子的抚养费,遗传继承法在这个方面是否也有针对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留足赡养费一说呢
    解答:您好,第一个问题,死亡赔偿金本就是对死者亲属的经济抚慰,父母,儿女,配偶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再者,赔偿的钱中不但仅仅是死亡赔偿金,还有老人的抚养费及小孩的抚养费。
    解答:第二个问题,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夫妻共有。
    解答:第三个问题:抚养费按照当地生活水平,按照抚养人的人数分担。比如河南省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5726元,你和你弟弟都是对父母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那么老人的抚养费由你和弟弟共担。
  • 你好;1、抚恤金、外债、现金属于你弟弟和他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母和你侄女享有一半的继承权;2、房屋属于你父母。
    追问:抚恤金怎么回事共同财产呢,共同财产是生前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合法收入,而抚恤金属于死后死亡赔偿问题,不属于遗产,同时则么会属于共同财产呢?
  • 你好,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进行遗产继承。
  • 你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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