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59岁常州郑陆,5月19交通事故,行人和汽车相撞,对方全责,我母亲左脚骨裂,没有住院,医院开三个月休息证明,请问我能主张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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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建议按照程序维权。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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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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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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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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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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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