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次月发上个月的工资,然后我想发完工资就不干这份工作了,于是次月的几天就没上班,但是我们工资的管理人员在知道我要不干的情况下逼着我上班(这时我上班是没有工资的),我不去上班他们就让我搬出住的地方,然后还说要扣我上个月工资中的1000块钱,这件事合理么我应该怎么办。很急,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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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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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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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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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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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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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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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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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