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孩子一岁一直生活在父母家,因他家长年没人,偶尔或节日回家,发现家人嗜酒使用暴力或蛮不讲理,还到我家大闹无伦理道德。谁知他到现在原形毕露对我也用暴力,我劝他不要游手好闲要对未来有幢憬,仍是不理不睬。看我父母为了我忍辱吞生还待他有爱有加,无奈分手解除关系。如协调不成起诉到法院怎么判?当时有彩礼,而我是独生女,他有两妹妹。我能优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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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在哺乳期,原则上随女方生活,彩礼原则上应适当返还,但若用于生活照顾孩子,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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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岁以内,一般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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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归女方抚养,至于彩礼等其他问题,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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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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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