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90天完工,由于装修质量问题逾期半年没完工,签订合同时约定违约金千分之2每天,装修公司承认违约但拒绝支付违约金,理由:违约金过高,按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是按实际损失最高上浮30%来支付,并且要求我举证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请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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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以合同规定为准,但过高的,高出部分法院不支持。
2、您只需按照合同主张违约金即可,对方主张过高,根据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理,应当是由装修公司举证。若不能举证,则法院不会支持其所谓过高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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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在《合同法》约定的范围以内,没有超过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则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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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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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合同约定为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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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规定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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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