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干了9年多了,在河南干了2年零两个月,现在在北京又工作了7年2个月,老板一直没有给交社保,现在,老板一直给增加工作量,我不想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如果我辞职了,又没有赔偿?如果有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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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
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
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理。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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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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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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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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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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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未交社保为由辞职,可以要求按全部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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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还可以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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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若需帮助可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欢迎来电预约面谈事宜,面谈时请携带全部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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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