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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公司的,我们公司的员工送到别的劳务公司签署的工厂,第一个月别的劳务公司把工人的工资和劳务费都给我们公司了,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工人工资给发了,我们的劳务费却没给,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合同期三个月,我们该怎么要回我们的劳务费?

债权债务
2015-10-02 17:15: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准备好您在公司工作的书面证据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人力资源局)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自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您可以把这个双倍工资一起仲裁。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