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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孩子疼的说不出话被同学扶出来的,扶他出来的同学对我讲孩子被打的经过,打人的孩子家长听到他们说的经过后对孩子们大骂而且冲向几个孩子要动手,我上前用语言制止,他们母子俩转头对我大打出手,后被其他家长拉开,然后到学校里找老师解决时她又用花盆砸我没得逞被老师抢下后用手来打我,我推不开还了她一嘴巴后被老师拉开,后来老师调节我没追究,可她们家报案说是精神病,事情已过去半年了现在她们家拿来精神病鉴定要求单方面处理我她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吗?我能受到什么保护?

其它综合
2015-09-19 20:5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我一切都不追究现在是对方要求警方追究我的责任原因是对方鉴定为精神病,我是否承担拘留处罚,报案是对方报案的
  • 报案。起诉学校及对方家长。
    追问:就其是精神病还在学校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外对孩子安全存在威胁怎么办?
  • 精神病打人也应当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