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已离婚,协议把房产儿子各一套,房子当时是母亲买的,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现在儿子上法院告母亲,要求过户,母亲觉得两过孩子对她不好,没有把房子过户,要求儿子把装修费给她,因为装修是带的款,还有在离婚后儿子担保借给原丈夫十万元钱,没有出条子。母亲要求把这两件事情处理好了在过户,这样算不算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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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看当初的协议离婚,是不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子归儿子各一套,并且该协议是在民政机关进行了备案,如果该协议进行了备案,并且没有约定附条件,那么该房屋是赠与给儿子的,如果他起诉你,法院一般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至于房屋内的装修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你可以要求他折价支付给你,还有就是房屋内的家具家电,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你可以要求归你所有。至于担保的借款,是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法院是不会进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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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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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将房子给儿子是赠与,与后来的借款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分别处理。
追问:那母亲该怎么办,把房子过户给他,自己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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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