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天去面试,应聘的是文员,面试官跟我说了相关的问题,但是还得办理ic卡,娱乐场所lc卡,自己办270元,公司办300元,试用期一个月底薪是4500,吃饭管一餐,提供住宿的地方,工作服两套,交一套的押金450元,上班两个月后会退还,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招聘,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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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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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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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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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