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领取结婚证,2015年1月举办婚礼,现生育一孩子3个月。因日常矛盾累积常有争吵,前几天男方提出离婚,我已同意,但男方后来又反悔了。现在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了,去法院判决的话,请问:
1, 孩子抚养权是否归我,孩子满两周岁男方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孩子满10周岁是否又可以变更抚养权,还有多少情况下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2, 如果去法院判决的话,是否就变成我提出离婚了,对我有什么不利条件
3, 婚前男方有给过礼金给我们家,但男方又以女婿的身份把户口迁进我家这边,那么这笔钱男方能要回吗?
4, 我去法院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补偿男方?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5, 2014年8月领取结婚证后,9月我就怀孕了,10月开始就没有上班,一直到现在没有工作,男方也%C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