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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库处理的技术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平时开的是技术服务费,现在想开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或者考试费)可不可以,还有就是销售发票也是可以开的吗,在经营范围内吧?

公司企业
2018-12-16 09:35: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部税务部门。
  • 咨询税务局。。。
  •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才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 您好,这种情况,你是可以开这个技术服务费的呢,另外,消费发票在经营范围内是可以开的呢。这是可以报销的呢。
  • 经营范围有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就可以。一、增值税发票种类
    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等。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是相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言的,这两者是企业经营中最常见的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
    从发票开具来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其他纳税人如自然人,同样只能通过代开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给所有的受票对象。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抵扣的概念,所以也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行认证工作。
    四、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基本流程(一)远程认证
    远程认证是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二)上门认证
    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者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三)勾选认证
    勾选认证是最新的一种认证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特定的网址,查询升级版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给自己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然后通过勾选和确认的形式完成发票认证。
    1.实施范围
    目前可以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政策,采用勾选确认的方式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包括:
    (1)2015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或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7月期间适用)。
    2.操作方法
    上述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而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各地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六、认证方式的差异比较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三种方式各具特色:
    上门认证是最具“历史”的认证方式,认证结果可以实时确认,但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大厅,办税成本较高,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纳税人需要认证的发票越来越多,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的时间也不断增长。
    远程认证是纳税人自行扫描、上传专用发票票面信息,税务机关远程反馈认证结果信息的认证方式,但该认证方式需要纳税人自行购买扫描仪等设备,对小微企业来说增加了一定负担。
    勾选认证是纳税人登录特定网址,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的方式,实现“取消认证”功能,对纳税人来说简单便捷且不需要增加额外成本。
    同时,需要关注的是,上门认证和远程认证的认证期是以自然月为划分的,比如说,纳税人A在4月份取得一张增值税发票,他要抵扣的话,采用上述认证方式就必须在4月1日至30日期间完成认证。而勾选认证目前的认证期是4月份征收期结束到5月份纳税人实际申报前两天,最晚为申报期结束前两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申报到申报期结束的这段时间,纳税人不能进行勾选确认操作。
  • 您好!根据我国现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务的操作中,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中,是在经营范围内。谢谢!
  • 建议咨询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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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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