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初进入公司的,当时应聘表填的是机械设计,约定试用期6个月。入职满了一个月我要求签订合同,公司人事部门以合同纸没有了为由而不签合同,一直等到8月底才签合同,而且合同上工资多少、试用期多久,都没有写明,只是叫签字,而且就签了一份,而且合同上的岗位变成了保管员。
实际上,我入职以后,一直干的很杂,又是现场监理,又是质检员,又是生产计划、又是仓库收纳发料员等等,有时候还要被厂长拉去做搬运工。反正所有活跟机械设计基本不搭边,公司的产品设计更改的图纸一直都是厂长负责,如今有个产品制作过程中,他发现结构不合理,有问题,说我没及时反应,说我不称职,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离开,而实际上完全是按照图纸来的,他说他写过图纸需要更改的,但是我没有看到任何更改过的图纸发放下来。上个月就是以类似的理由逼我辞职,这个月又是故技重施。
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请教各位律师,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各位律师能告诉我,具体该怎么做?厂里叫我辞职,需要哪些程序步骤?拜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