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面的产权是70年,房产证上的产权是50年,用地属性是商住两用,所以,听说50年后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请问缴纳需要缴多少?真的要缴纳吗?告开发商还是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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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政策应商业用地和商住两用的房产,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是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的,如果你们合同约定的是70年产权,而实际是50年产权,您可以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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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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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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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现在的问题目前政府也没有定论,只能等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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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应该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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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开发商签的合同 告开发商 要求赔偿 或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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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缴纳了。显然是开发商欺诈,自然要告开发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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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