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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要离婚了,我老公他们家人逼我还钱,然后我写下了欠条,他们叫我还钱的理由是他妈妈拿了三万块钱给我们做生意,现在生意亏了,钱没了我老公逼着我还钱,就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闹离婚的。我也是不得已才写下欠条的,像这种情况可以不还吗?

民事相关
2015-08-14 22:26: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只要证明欠条不是自愿写的,而是被逼写的即可。而且做生意属于投资,投资是有亏有赢的,亏了自然不用还。这与借款是不同的。
  • 你好,该借条之款属于你们夫妻之债,应当由你与你老公共同来偿还,而不是你一个人来偿还。
  • 你还是直接打我手机吧
  •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平分承担。欠条还需要看内容
  • 关键是你有没有实际收到这三万块,如果收到了这笔钱,原来用于什么用途。
    追问:这笔钱是一年前拿来开店的,而且钱也没经过我手。就在四个月前我们把店转出去了,店转出去得了三万块,一万拿来给我老公看病,一万拿来还人了,还有一万拿来租房子和做伙食费了。现在他们家人就逼着我还钱,还逼着我写下了欠条。欠条内容是这样的,今借到新和镇新村下询隆群英一万六千元,于二零一五年到二零一七年还清。如不还清交法院处理。特此欠条,欠款人钟雪芬,还写上了身份证号和住址。注:还款之日便是离婚之日,如不离婚怒不还款。像这种情况我可以不用还钱吗?谢谢了!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及时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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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