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但掌握其家中长辈传下的以中草药接骨的医疗知识。去年十月陈某腿骨摔伤请张某进行医治。张某用中草药对其进行了医治,但后来陈某未按照张某要求的进行敷药且擅自行走。不足一个月陈某又去医院拍X光显示伤情严重,要追究张某承担全部责任,张某表示愿承担一半,调解失败。后来陈某投河自尽,政府机关介入调查。前后不超过三个月。卫生局认定张某非法行医,就非法行医向张某提出三万元罚款。这个罚款额度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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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一条命就没了 非法行医 需要判刑的
追问:他是自杀 不是医疗致死好吗 律师说话也这么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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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复议的,
追问:申请复议了,县政府维持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卫生局说他们是根据陕西省医疗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的。三万元罚款是底限。请问他们依据的法律具体是什么名称?罚款金额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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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