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013年3月借钱做生意,自己做生意,也放贷给别人,说好2015年3月还钱,年利息12%,到期后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当时借钱时写了借条,夫妻双方都签字,3月到7月期间找他还钱均无果,后改写借条,内容不变,未写还款日期,说写了到期2年就作废,无房产,住的租的厂房,儿子有婚房一套,双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后期房贷儿子儿媳偿还,他有一朋友做工程跟他借钱未还,跟法院上诉已经胜诉,但是对方也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无钱偿还。现在家里急需用钱,请问律师,我该如何能要到钱。上次有个借款人到法院去告他,法院要求提供证人,请问如果法院上诉,要什么材料,告他会不会坐牢?坐牢的话,出来了还需不需要偿还?可不可以找他的子女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