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把一段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又把其中一部分发包给丙发,所有工程完工,甲乙双方因付款发生纠纷,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也让丙发作为第三方一起参与调解,调解付款期限为甲方在调解生效15天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款后10天支付给丙方,调解生效已经一年半多了,甲方无法履行支付,所以丙方的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丙方与甲方是没有利害关系的,只是在调解时丙方误以为25天他就可以收到自己的款,现在甲方迟迟不能支付乙方的款,而乙方是有能力支付丙方的款项的,但是因为这个调解书,想执行乙方却无法执行。请求大师指点,作为丙方的我该怎么办?这个调解是否存在问题,而乙方应该支付给丙方的大部分是农民工工资是否可以参与调解?并且乙方欠款含大部分民工工资时间已达6年之久。求大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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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如有不懂可以持材料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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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调解书无法生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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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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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找乙方要钱,收集证据,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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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