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A把债务人B对他的债务转让给了第三人,但是在转让合同上把还款日期延长了。债权人电话通知了债务人,告诉了第三人的账号。一周后,债权人又电话通知了债务人,说改账号,还到债权人的账号。然后债务人还到第二个账号了。之后第三人找债务人要钱,问这时候债务人怎么办
标的额两千多万。债务人没钱给第三人了,但是要怎么抗辩或者把钱从债权人那里拿回来
-
涉及到标的额比较大的债权债务纠纷,最好和律师面谈,说明实际情况。首先债权人只是口头电话通知你的,并未书面告知,你也在一周之内没有跟第三人达成还款共识的情况下,之后你转账给债权人也是依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第三人找你还款时,你与第三人没有形成事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你对第三人并没有还款义务。你可告知第三人另案起诉他与债权人之间的借贷纠纷。
-
这个是因为债权转让了B有通知了你,所以你对A就没有了义务,只对B有义务,之后再把钱给钱他,A构成了不当得利,你可以向法院起诉A的不当得利,返还财物!!!!!
-
结合相关的转让协议。
-
建议带材料直接面询律师
-
因为债权转让了B有通知了你,所以你对A就没有了义务,只对B有义务,之后再把钱给钱他,A构成了不当得利,你可以向法院起诉A的不当得利,返还财物。
-
电话通知这种事怎么能信?我要看了你们之间的合同才能作出判断
-
因数额较大,请律师帮您。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