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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2009年9月买了一套房产,首付10万(其中借款3万),贷款25万,按揭30年,每月还款1300左右,女方和男方共同还款,但都是用男方银行卡扣款还贷;婚后(2011年2月举办婚礼,同年5月份怀孕,同年8月份领证),女方为还购房时的借款,主动将金银首饰卖了,给男方还贷,但8月份领证不久,男方就将房子卖掉,扣除房贷,剩余34万左右,于11月份重新购买了一套,购房时,女方向朋友、同事借了3万用作购房,同时女方收入也都用于家庭。婚后男方对女方态度冷漠、经常吵架、夜不归宿,最近大半年男方经常打牌、经常夜不归宿,双方经常吵架、有时动手,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说房子女方没出钱,无权分割,请问女方真的无权分割吗?分割的话是按什么比例呢?

民事相关
2015-07-11 07:47: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在协商不能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诉讼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2、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从结婚登记(2012年8月份)到现在你共同还款所付出的资金总数(每月650元左右),至于房子升值的部分要看评估报告的价值,升值部分双方平分,男方补偿给你。如果仅仅是第一条套房。
    3、从你们现在情况,第一套房卖了之后又购置了新房,目前法院观点不一,有的主张把第二套改善房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也有的认为应当从第一套房中的出资财产比例对第二套房根据比例分割。
  • 如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
  • 可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争取抚养权,请致电……
  • 有权分割房产
  • 你好,离婚后,不能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婚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准。之前房子如果你有还款的话,需要你承担举证责任。对第二套房产的分割,可能需要结合购房款来源分析,但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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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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