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我结婚前有个女朋友,后来她不同意结婚,我就先结婚了,因为感情还在,所在一直有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她经常的欠别人钱,就找我借钱,我跟她约定好给她的是给的,借的是借的,说好借的钱她结婚的时候还。在她结婚后我经济困难因为借给她的钱都是从朋友手上借过来再借给她的。我向她要了多次都没有还,后来双方就同意写借条做凭证。现在感情和她破裂,向她要钱,她一天推一天,我就很生气我确定也需要钱还人家,所以就争吵,所以我就说如果不还就找她家人要,她家人如果不还,就给她家人看,当时感情好的时候拍的一张裸照。我说了,没有去做,然后她就逼我发给她,说不发给她就不还钱,所以就发给我她,然后把照片删掉了。现在她否认了,加说借条是我逼她写的,用照片威胁她写借条,用照片威胁她还钱,逼她不要结婚,逼她跟我在一起。 跟她母亲通过一次电话,通电话内容我也先通知她说:我只会说叫她还钱的事,其它只字不起。然后她就反说我是逼破,敲诈勒索。 说明一下。她5月20日结的婚。借条是6月8日写的。有聊天内容证明是自愿写的。照片是6月29日吵架她逼我说不发给她看她就不还钱,所以发了一张。就一张,发完就删了。请问要怎么处理。跟她相处,有聊天内容可以证明是又方自愿在一起。也可以证明没有不让她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