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骑摩托车与另一个骑电动车的人相撞,共赴医院(我当时被撞昏了,他拨打的120),未报警,未有交警参与。我和他双方都有受伤,但没协商医药费的事。他伤的较重一点(腿伤),花了一万多元钱,此事当时不了了之。但现在(2015.07.02)他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院传票已送到我这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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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病历上如何写的,如果你被120送到医院后,医生检查时你神智是清醒的,那么你未报警就要担全责,如果你还处于昏迷状态,则法院很可能会安双方同等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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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帮助处理,争取依法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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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联系律师帮忙,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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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找律师帮忙
解答: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你就需要带材料和律师面谈,有助于帮你解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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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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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搜集证据反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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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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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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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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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