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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骑摩托车与另一个骑电动车的人相撞,共赴医院(我当时被撞昏了,他拨打的120),未报警,未有交警参与。我和他双方都有受伤,但没协商医药费的事。他伤的较重一点(腿伤),花了一万多元钱,此事当时不了了之。但现在(2015.07.02)他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院传票已送到我这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5-07-05 1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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