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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务派遣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未约定用工单位,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劳动合同算无效吗?我于用工单位存在的劳资纠纷又应该怎样解决呢?盼回复。

劳动纠纷
2016-12-19 06:32: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我申请过劳动仲裁,但是他们说这种事情不好处理。我现在是这种情况:1,有l个月的工资未发。2,2个月的绩效奖金被扣。3,我走的时候,药房盘点差了1千多块钱的药也被算在我的头上。我总共被扣掉了六千多,我想请问,我能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要回来?
  • 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劳务人员的薪酬,参照市场价格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标准,具体可以双方协商,综合考虑劳务人员的风险程度、管理责任、人均工资和劳务人员数量及缴纳服务费方式的等因素。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会因为各种利益冲突而产生纠纷,可以通过投诉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来处理,能协商最好可以协商处理。
  • 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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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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