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聘一家快递公司,干100天左右.因为公司劳动量大,且工资很低,我不想做了,可工司利用我当时应聘时的心里,说过不做了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不然就扣工资。我已经不干了,可他到发工资的时候却推三阻四。我应该怎么办啊、?
另外这家公司还叫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 希望你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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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没有这样做,单位可以向你主张损失,但扣工资不合理,而且签订的放弃社保的书面文件也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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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当然要发的,但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不然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社保可以要求补交,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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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正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但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应当支付。
2、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无效,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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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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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